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,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。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、落户、办理退休等需求时,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,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,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。但是社保超过规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的,很多想要补缴的职工都不知道有这回事儿。
社保补缴需要缴纳滞纳金吗?答:是需要交纳的。 那滞纳金如何计算?
现有政策是:从2011年7月1日起,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,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,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,即补缴日期为2011年7月(包含)之后的保险费时,按照补缴金额分险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
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:
滞纳金计算规则: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×欠缴天数×万分之五=滞纳金(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);
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:滞纳金计算止日期-滞纳金计算起日期+1;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: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;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: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。
上一篇:金砖国家劳工就业部长会议近日召开
下一篇:济南人力资源外包的好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