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原劳动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即劳社部发〔1999〕8号文件规定的精神,工人要办理提前退休,必须要符合这几种条件。
一是具有特殊工种工作年限,而且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,男性达到55周岁,女性达到45周岁;
二是因病或非因工致残,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,男年满50周岁、女年满45周岁;
三是国务院确定的111个"优化资本结构"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;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,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、织布工种的挡车工。
从上述符合办理提前退休的条件中,第三项条件有一定的时限性,是特定年代的特殊规定,而且符合这个条件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已经执行完毕;余下的就是特殊工种和病退两种情形。
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,范围比较狭窄,主要是指国有企业的工人。符合病退条件的人虽然是企业,但是要达到病退的条件也是不容易的。
那么提前办理退休和正常办理正常办理退休究竟有哪些差别呢?
一是养老金的差别
提前办理退休一般都是相差五年左右的缴费年限,按照正常的养老金计算办法,每缴费一年的养老金至少减少100元左右,缴费基数越高差距越大。这种差距主要是基础养老金部分每减少一年缴费年限,就会减少计发基数的1%,五年就会减少5%;如果再加上个人账户的减少,就要减少个人账户的养老金;五年以后由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都会提高,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也会更高。
二是要减少五年的工资收入
提前办理退休虽然要提前五年领取养老金,但也要少交五年的养老保险,同时还会参加四年的养老金调整。但正常办理退休,要多领五年的在岗工资,在岗工资和养老金相比,这本身的差异是非常巨大的,除了工资、绩效奖金,还要减少住房公积金的收入,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收入等,而这些收入是养老金无法比拟的。
三是今后的养老金调整会吃亏
在每年的养老金调整中,除了定额调整部分以外,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挂钩调整。挂钩调整基本上都是采取双挂钩的方式,既要与本人的养老金进行挂钩,也要与本人的缴费年限挂钩。提前五年办理退休,少了五年的缴费年限,每月减少养老金,不管是与养老金挂钩还是与缴费年限挂钩,自己都与正常办理退休的人会有巨大的差异。
四是死亡待遇也会吃亏
目前对于死亡待遇的抚恤金标准也是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的,缴费年限越长的人,今后死亡以后家属领取的死亡待遇标准就会越高。
综上所述,作为工人提前办理退休的机会是不多的,提前办理退休的条件也是非常严格的,而有机会提前办理退休的工人,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的工人。
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,与正常办理退休人员相比,不但养老金会减少,减少几年的在岗工资,今后养老金调整,死亡待遇等都会受到影响。